发布日期:2015-03-04 浏览量:
根据我处2015年11月13日下达的《审计意见书》的要求,被审计的30名处级领导干部原所在单位已全部执行完毕,并已将整改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给审计处,本次审计整改工作已于2015年1月25日结束。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15年1月26日
上一条:关于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第二批任期届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2015年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我校30名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届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