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3-26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内容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的规定,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于2015年3月19日在昌平校区办公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同意聘请中咨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校第二批21名任期届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聘请中天恒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我校2015年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15年3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对我校21名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届满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我校30名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届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结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