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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谈︱科研经费违规使用问题何以屡禁不止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量: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不断增强科技投入,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也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科研自律规范不足、不端行为突出发生,严重制约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近年来,随着社会风气的治理与扭转,着实强化了科研活动及其经费的管理,但科研经费违规使用尚未从根本上被消解与治理,仍然威胁着科研活动机制的良性运行,严重阻碍中国创新能力的提升。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八种怪现象:

1.吃回扣

在科研经费采购时吃回扣,以便不经过财务部门就得到补偿。

2.“产业化”

通过自己或熟人的名义建立公司,将科研项目专项经费投入公司,通过所谓的“产业化形式”实现研究经费为自己所有。

3.假调研

假借科研项目调研的名义,去各地旅游或处理私事,事后报销获利。

4.公采购,私占有

利用项目经费采购科研使用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待项目结束后,通过转移、藏匿转化为私有财产。

5.假发票、假账目

主要是通过假账目、假发票等在科研项目中报销,欺骗财务部门经费得利。

6.假合作

利用研究需要与别人合作等接口,签订虚假科研合作合同,约定骗取经费挪作他用。

7.假劳务

通过虚假的劳务费或专家咨询费,避开发票环节骗取经费。

8.假花销、留余地

通过虚报项目支出,少用多报。

 

导致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深层社会因素:

一、深层次经济结构的缺失

科研工作者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因素,其原始创新价值具有相当的公益性,但其创新活动缺乏经济基础保障。一方面,国家科技投入长期集中于物质基础建设,对科研人员的基本需求保障投入较少,加之经济改革过程中虽打破了原有低效率的保障体系,但新的高效的基本保障体系却始终没能完整的创建,这使得科研工作者特别是普通青年科技人员诸如居住需求等基本社会保障存在相当程度上的滞后。另一方面,原有经济模式导致了中国资本与劳动力价值的巨大剪刀差,形成了少数拥有资本财富的社会成员收入和大多数按劳分配的社会成员收入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整个社会收入长期极端不均衡,必然导致科技人员收入亦不均衡。考虑到科研创新智力劳动的高知识积累和高强度特征,处于劳动报酬收入中等水平的科研人员其智力投入的平均收入明显偏低。考虑到科研岗位大多集中于身为科技创新中心的全国一线城市,工资收入无疑入不敷出。为了补贴科研人员劳动收入,科研机构往往严重依赖科研经费的劳务支出弥补科研人员收入的不足,因而无视质量、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与经费成了科研人员被迫趋之若鹜的选择。与国外同类情况相比,中国科技人员尤其是年轻科研人员的平均收入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而科技创新人力资源需求却一定程度上需要在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满足科研人员的相对需求,即研究生活条件应略高于社会平均经济水平,以便利于学术交流和体现知识价值,提升科研人员的心理认同,实现创新研究的激励。中国科研人员的安心研究的经济保障还很不够完善,这为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等不端行为发生埋下深刻经济土壤。而历史唯物论寓意的这一最深刻社会因素,长期以来鲜有揭示。

二、不当科技功利观念的侵袭

中国正处于追赶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经济环境来看,市场经济导向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根本性作用,通过有效配置与竞争追求经济效益,鼓励个体追求和创造财富。大科学时代,科研创新已成为经济生产的核心组成部分,这无疑放大了经济价值导向对科研的影响。商业化、诚信不足、以财富论英雄等功利价值观念侵入了科研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阵地,破坏了学术研究的外在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与科学共同体内在的道德价值规范。从政治理念来看,政府通常表现出对科学研究的价值取向的工具性偏好,当政府注重解决科学与经济严重脱节问题时,也把科学推向了极端工具化的境地。而过度工具化的价值取向极易导致科学精神和科研道德缺失,以致科学活动受不当功利思想的支配而铤而走险,甚至将经济财富作为科研的优先目的,进而引发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行为成为人们心理上的“常态”。

三、行政过度干预造成权力寻租行为的相互传导

中国科研管理存在一系列干扰、束缚学术自主权的固有弊端。特别是行政化干预过多、“官本位”等陋习所导致的对政治权力的崇拜与屈从,扭曲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放大了行政腐败对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不良示范效应,使得科研经费腐败和权力腐败存在链接的可能。一旦行政体制中存在权力寻租,极易造成行政腐败行为与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行为相互传导、相互影响的恶性循环。

四、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偏差

在科技、经济与社会快速转型时期,科研项目制作为当前国家科技创新研发的主导模式,其管理制度既需要顺应科技发展的客观性规律,又要顺应知识经济对创新研发模式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中国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但面对科技生产方式的显著变化,改革并未真正改变工业经济特征的科研经费管理定位,并未真正顺应科技创新研发的需要。

五、科研知识、智力等人的因素没有得到充分的经济认可

一方面,科研人员虽然是科技创新活动中最为能动和关键的因素。但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限制严、比例低,智力投入的劳动收入往往被无形中抹杀。另一方面,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导致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收入水平过低,不符合科技创新的制度需求。

六是科研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制度较为僵化,易发生违背科研规律或与实际情况脱节

当经费的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不相符时,在某种程度上就会迫使科研人员不按实际科研活动需求来使用科研经费,导致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发生。且现有预算科目太过刚性,一些合理的成本投入无法体现,而一些合理合法的成本“票据”与实际执行的研究活动之间又缺乏直接关联等问题。再者,全额预算制度所规定的各单项开支的经费使用比例调节的范围过小,使得几乎各课题组都在想法解决如何使经费使用看起来相对合理,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的实际使用功效,严格规范使用课题经费的设计初衷最终却部分地成为约束科学家创造性地开展科研活动的因素,打击了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但不管或松管,又会出现经费违规使用的乱象。

七、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往往存在执行不到位

由于科研管理部门与经费管理部门各自为战造成的科研经费管理主体的缺位,使得科研项目在实际实施中的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脱节。另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的力度,往往受到外部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的影响。大科学时代,科学家无法再将自己封闭在象牙塔中,科研人员不仅要成为具有出色的科学研究能力,还要有能力在现有经济条件和体制下竞争科研资源和科研经费,甚至很多科研人员不仅是研究者,还同时还是企业顾问、股东等,他们不仅要考虑知识的生产,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效益的提高。面对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无疑使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受到外界不规范的干扰,经费难以单纯聚焦于科学研究。

 

科研经费治理与学术生态环境建构的对策:

一、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安心研究与创新的合理经济需求

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安心研究,就是要顺应经济创新驱动结构转型的制度需求,激发科研人力资源的创新活力,创造健康的科研运行社会机制,从根本上构建治理和消解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良性学术生态环境。从宏观领域来说,这需要中国大力加强与改善公有制经济、振兴集体经济,深入调整分配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提高社会劳动收入比重,切实消除贫富两级分化。从微观角度来看,首先应切实保障科技人员的基本需求,特别是普通青年科技人员保障住房等,保障方式应考虑弱市场化或非市场保障形式。其次要视条件满足科技人员合理的相对需求,即科研和生活略高于社会平均经济水平,以便利于学术交流、体现知识价值、增加心理认同。这样,才能根本上消灭经费违规使用的物质与心理需求,打造对于科研经费“不想腐”的客观经济基础。

二、推动政府职能从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与善治转变

大科学与政治等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连;行政腐败不除就难以消除学术腐败。同时,消除学术腐败还需要通过改革政府主导科技资源配置的制度现状,强化行政权力资源分配的有效监管和社会控制来减少权力寻租形成的腐败行为。通过给予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公民更大的科研经费监督权,来遏制行政权力寻租对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传导影响。通过科研机构人员去行政化身份待遇来调整科研人员和经费管理人员的创新激励与服务指向,不断强化科研人员、经费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公众的专业素养与规制能力,同时不断及时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从难从严,从而打造对于科研经费“不能腐”和“不敢腐”的强大治理规制。

三、营造良好的科研评价与管理氛围

应正视科研人员智力投入,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的人员激励机制,改革科研人员薪酬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放活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支出比例,使科研人员智力要素投入的报酬能够合理地体现其价值;应在尊重科技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项目研发本身为核心,系统梳理科研项目体制机制。削弱“单位体制”对科研人员的依附关系,赋予项目组人、财、物方面更多自主权和更大的制度空间,使科研项目能够根据创新需要,打破单位或机构界限,真正实现科技人力资源自由流动;打破科研劳动投入补偿限制,按需招募合适的专职科研技术人员,真正形成创新指向的科研团队;考虑到科研探索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成本补偿管理应给予科研人员一定的柔性空间。这应当使科研人员可以根据科研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合法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避免因制度原因导致科研支出核算与会计政策无法调和、科研合理支出却在制度上违规的情况。同时,还要改革科技拨款制度,避免经费到账与项目研究时间的脱节,确保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应建立服务导向的统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专业化主体。专业管理主体的建立,有助于解决现行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自为战,责权利模糊的问题,明确职责;有助于经费管理工作的协调,提升科研经费管理的效率;有助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部门的服务性职能,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科研人员的研究时间与精力,更好的服务科技创新研发;应完善科研道德与法规监督机制,建立科研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强化同行评议作用,保持高度严格的制度监管与惩处力度。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治理离不开科学共同体外部社会规范的监督与制约。完善科研监督制度,加强合理的制度监管与惩处力度,可以增加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风险成本,震慑科研经费使用不端行为的侥幸心理,有助于遏制经费违规使用行为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打牢对于科研经费使用“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规制。

 

 

 

作者简介

徐治立教授,研究方向为科学政治哲学、科技政策与战略管理。

 

注:本文综合整理自《科技导报》,原标题为:《消解科技创新隐患,优化学术生态环境—科研经费违规使用问题的成因及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