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审计从事后走向事前、事中,事实上是审计关口前移的问题。关口前移有利于提前发现问题,并将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
(一)
在内部审计理论研究与实践中,人们开始特别倡导的一个发展与创新理念是审计应从事后走向实事前、事中。
当然,这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是在我从事教学的工作当中,却有很多实务工作者表示了极大的困惑。因为,他们不知道在参与合同会签、基建工程跟踪审计过程中的项目规划与项目概算等事前事中活动中到底是否应该发表专业意见?如果不发表意见,那为什么理论界要提出让审计介入到事前事中?可是,发表意见又感觉独立性会受到影响,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且在许多领域中内部审计是外行而不是专家。
审计从事后走向事前、事中,事实上是审计关口前移的问题。关口前移有利于提前发现问题,并将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
关口前移不是简单的将审计监督置于工作流程的前端与中段。由于很多业务事项并未发生,此时审计不是以检查评估为主要目的,而是以预防风险为主。这时,它所发挥的服务是咨询服务而不是确认服务。也就是说,它不是基于已经发生的事实提供评价和建议。而是就有关风险事项对目标实现的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提供评价和建议。这也是审计从发现型和符合型,向增值型与服务型、预防型转变的一个标志。
(二)
然而,国际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规定,咨询服务是有前提条件的,咨询服务是以不承担管理者职责为前提。也就是说,在前端程序的控制链条,建立控制是业务管理者的职责,而不是内部审计的职责。审计更不应该充当控制手段介入到前端和中端。审计介入到前端和终端的目的是为了发表咨询意见,进行重大风险提示,了解运行过程中控制手段的完善程度,提供控制完善的专业咨询意见,这些活动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合理保证事后结果的有效性。而不是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具体来说,内部审计是对前端、中端有没有控制发表评价意见?在有控制的前提下,内部审计针对控制能否预防性的发现风险发表专业风险提示意见。
以合同会签为例,内部审计不应该参与合同费用是否支付,合同条款是否合规承担责任。而应该对合同会签的程序是否合规,以及合同会签中的风险发表意见。
在实践中,内部审计会逐渐发现,其介入到事前事中最大的障碍在于,内部审计并不是所有方面的专家,内部审计也不可能事事精通。应该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方面的专家。介入到事前事中,审计关口前移审计并没有错误。应该注意的是,在这其中它所应当承担的职责范围。内部审计部门此时不能发表具有倾向性的意见,如同意或不同意。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发表,符合程序、符合流程,以及进行风险提示的专业意见。
(三)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
在当前管理会计盛行的今天。我发现,会计职业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介入到业务过程之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业财一体化。业财一体化是会计监督业务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
会计往往有两大职能,一个是反映,一个是监督。这个监督是对业务的监督。对业务的监督应该发挥的是会计控制的职能。前提条件是会计对业务的理解十分深刻,并且为业务目标的实现和顺利进行制定了全流程的会计控制手段。审计关口前移并不是代替会计控制手段发挥作用。如果会计控制仅停留于对于会计数字以及一些商务条款合规性的检查,没有发挥会计监督的应有作用。会计出身的审计很容易被视作会计控制介入流程之中发表具有倾向性的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显然是越厨代庖。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就会发现,审计介入事前事中所出现的专业困惑,不是审计的错,而是会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造成的误解。又由于内部审计实务界对专业标准的理解不够,自然就很容易被利用,走入"运动员"系列里去了。
来源:审计光影(微信号:shenjiguang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