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主要标志。笔者通过近几年的审计审理实践发现,有些审计报告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影响着审计报告的质量。
问题主要是报告特点欠突出,存在模式和内容雷同现象;只罗列问题,未分析问题原因;表述繁简不适当,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等部分表述过于细致,问题部分又表述过于简单;审计评价欠客观,赞歌唱得多,问题说得少;审计建议缺乏操作性;文书格式欠规范。要解决好审计报告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严格执行准则要求
审计报告作为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严肃性、规范性,对于报告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国家审计准则》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审计人员应认真领会和准确掌握这些规定,在编写报告时严格执行,尤其要注意审计评价的客观性、问题定性的准确性及处理处罚依据的充分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要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数字、引用的每一条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审计报告质量反映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要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既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审计人员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操,又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使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知纪、守纪和执纪的自觉性,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免疫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二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审计事项分析判断能力,特别是要培养审计人员的思维能力,引导他们从宏观管理层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结合实际提出高水准、有价值、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保持审计独立地位
在审计报告的完成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干扰因素,因此在撰写报告时,要坚持以事实、法律为根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做到既不为权力、人情、利益关系所左右,也不因过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接受程度而文过饰非,夸大成绩,回避问题,更不隐瞒或消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执行公文国家标准
审计报告是机关公文,发文字号、标题、正文、结构层级、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版记、页码等要素均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有关要求。
加大复核审理力度
复核、审理是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要明确界定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制审理人员的责任和复核重点,明确审计组主审或组长审核的重点为审计事实和审计证据,主要是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是否能支撑底稿中的审计结论。审计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的重点为是否按方案要求实施了审计,审计程序是否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在报告中做出了充分反映和揭示。法制审理人员的审理重点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理处罚是否适当。
建立质量责任制度
要建立审计报告质量责任制度,从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到审计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一直到法制审理部门、分管领导、总审计师,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等,都应当按照审计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明确应当承担的质量控制责任,强化过程控制,把事后责任评估的工作前移,避免产生责任时相互推诿。定期开展审计报告质量检查,把质量检查的结果,纳入审计机关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强化质量责任意识。
作者:何爱莲 张敏
作者单位: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文章来源:中国审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