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
一流大学
和
一流学科
,是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引导专项资金,是国家为了引导中央高校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规范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设立的、给予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一流学科建设是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部分。引导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高校学科建设中的短板。作为高校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高校内部审计要对引导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履行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职责。具体来说,通过对引导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资金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并追溯与经济事项相关的业务活动,评估其对“双一流”建设目标的支持程度和执行绩效,提出合理建议,促进高校高质量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双一流”发展战略。
开展引导专项资金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必由之路。
通过内部审计,对标高校
“双一流”发展目标,掌握引导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了解涉及资金支出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状况,及时发现偏离目标的情况,及时纠偏。
这是高校内部审计履行职责的客观要求。
开展引导专项资金审计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简称《意见》)的关键举措。
《意见》指出,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通过开展引导专项资金审计,评估专项资金在学科建设上产生的绩效,总结取得学科建设成效项目的资金使用经验,避免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及时发现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和铺张浪费的现象,促进专项资金得到合理高效使用。
开展引导专
项资金审计是监督保障我国高等教育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对于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引导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跟踪检查高校落实国家“双一流”建
设决策部署情况,推动高校“双一流”发展。
开展引导专项资金审计是提升高校治理水平的客观要求。
引导专项资金审计的内容涉及高校学科建设计划、相关预算编制及其执行、资金利用是否充分、资金投入方向是否符合学科建设规划需要、以及相关的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控制、学科人员结构、硬件资源购置及利用情况、学科建设理论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等各方面,与高校大多数部门都有联系。
通过审计,可以有效提升各部门及部门间协同工作的履职能力。
目前,
引导专项资金审计通常纳入高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很少单独立项,关注点局限于财务账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
而随着高校财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对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外部监管日渐有力,高校更加关注内部、外部风险对学科建设的影响,再将关注点仅放在对引导专项资金财务收支审计上,已不合时宜。
同时,还需要认识到当前对引导专项资金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审计是缺失的,对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精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
“双一流”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的跟踪审计还很少涉及,引导专项资金审计开展的形式、审计资源的统筹力度还不够,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充分揭示相关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的缺陷,不能有效挖掘贯彻落实“双一流”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题。
(二)对引导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和建议不够全面
在对引导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过于关注资金支出过程的审计,即关注支出审批情况,如各项支出是否根据预算安排进行、预算执行进度是否正常、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列支、有无铺张浪费、挤占挪用等;
往往忽视了对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和预算编制的审计,对规划实施和预算执行结果的审计重视不够,对
“头”和“尾”的审计关注不足。
于是,时常出现规划编制和预算编制、规划实施效果和预算执行结果“两张皮”的情况。
有时还存在重问题轻建议,或审计建议缺少针对性,千篇一律,治标不治本,针对如何完善引导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的合理化审计建议不多。
引导专项资金是综合考虑高校学科建设发展迫切需要,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有着明确绩效目标和专门指定用途的资金。
构建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是对其开展绩效审计的前提。
审计发现,很多高校在对引导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立项时,只对项目的名称和金额进行了批复,而未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项目绩效进行批复,尚未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科建设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究其原因,一定程度上与高校学科的多样性、不同学科发展规律的差异性有关,这也为审计开展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带来了难度。
(四)开展引导专项资金审计需要的复合型审计人员缺乏
当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多以财务、会计为主,而引导专项资金审计涉及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政策理解与运用、战略管理、绩效评价等多方面,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具备传统的会计、财务管理知识,还需要多学科背景知识,以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
“双一流”发展的战略意义、高校战略发展定位、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正确评估规划与资金的匹配度和协调性,从而准确评价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正确评价高校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战略决策部署情况。
(一)明确审计目标,找准切入点,拓展引导专项资金审计的内容和形式。
围绕规范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一目标,内部审计要确立审计目标,即监督、检查并评价引导专项资金在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支持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等各方面是否合规,是否实现了绩效目标。围绕审计目标,统筹审计资源,引导专项资金审计可以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多种审计形式相结合。
通过多角度切入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审计项目,提升学科建设的人力资源能力、内部管理水平以及执行力。
(二)提升预算编制及其执行情况审计的评价水平,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
“双一流”战略是引导专项资金投入的导向标,但因战略目标具有长远性,在具体实施中较难进行微观把握。
高校通常根据“双一流”战略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编制预算,并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
引导专项资金预算目标可以解读并修正“双一流”战略,预算编制可以细化战略实施方案,预算的动态管理可以积极促进战略举措落实落地。
因此,引导专项资金审计要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及执行结果进行全面评价,注重评价预算编制与学科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契合度,精准监督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深度评价预算执行效果。
只有对引导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和评价,才能为下一步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同时,审计建议既要针对问题本身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更要认真剖析问题背后影响学科建设的体制机制原因。
要通过引导专项资金审计,提供更多高校学科建设相关辅助信息,提高决策科学水平,为优化学科建设资源配置提供更多警示性的、可参考的审计建议。
比如,审计可以根据学科建设专项规划,在引导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投入方向、投入结构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坚持
“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构建科学的引导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机制
创新驱动背景下的
“双一流”建设,难免会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问题,影响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因此,引导专项资金审计不能再仅以常规性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合规审计为主,要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建设发展规律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通过专项研究型审计识别影响学科建设目标实现的风险点,立足高校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结合风险防控举措落实情况,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多角度、全面、客观评价资金绩效。
(四)坚持宏观研判与微观检查相结合,提升审计人员研究学习能力
高等教育的本质是
“在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专业教育,是
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
”,这一特点决定了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深刻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
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准确评价引导专项资金绩效。
内审人员除了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基本审计技能外,还应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精准把握
“双一流”建设各项方针政策和文件制定的初衷、具体要求等,正确认识高校学科建设发展阶段和未来规划,在
宏观层面做到“心中有蓝图”,才能在查阅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及调查访谈中“脚下有力量”,切实提升引导专项资金审计促进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实际效果。(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审计处)
该文发表于《审计观察》杂志2020年第8期,经作者同意发布,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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