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16 浏览量:
根据校党委要求和指示,我处聘请了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2016年5月9日开始对学校开放办学创收单位进行第一批财务收支审计,第一批被审计单位包括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四个学院。该项工作已于2016年7月11日完成,并将审计报告发到相关部门。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15年7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对薛刚凌同志自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在法学院任院长期间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学校2015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