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量:
根据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我处现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21年4月27日起,对民商经济法学院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特此公示。
备注:此次审计工作设审计意见邮箱:shenjichu1305@163.com
审计处
2021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对学校11家新型科研机构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学校2020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的公示